用镜头传递热爱,这场湾区摄影大赛来了!

发布时间:2024-04-18 15:35:29

春风和煦,阳光明媚

海沧湾上碧波荡漾

不远处的大屏山公园

漫天樱花随风飞舞

落英缤纷,美不胜收

图源:今日海沧/海沧城建集团

春和景明四月天

这是海沧旖旎风光的序幕

也是海沧新城灿烂建设成果的一角

大美海沧,烟火人间

在海沧人民的心中

海沧的美,数不尽,说不完

或许唯有拿起手机或者相机

在按下快门的瞬间

将心中的美好永存

机会来啦!

通过此次大赛

面向海沧乃至全市亲子家庭征集作品

捕捉海沧区春天的美景和温馨瞬间

展现海沧作为高素质高颜值国际一流湾区的

自然风光和人文魅力

图源:张智宏摄影

本次大赛由海沧区关工委、海沧区妇联与海峡导报联合主办,并邀请国贸海上鸣樾厦门青年摄影家协会、福建省艺术职业教育学会协办,为赛事的权威性与专业性保驾护航,全方位打造一场风靡全城的视觉盛宴。

大赛主题

本次大赛主题为“遇见海沧春和景明”,鼓励参赛家庭走出家门,探索海沧的自然风光、城市发展和文化特色,用镜头记录下春天的美好和亲子间的温馨时光。

征集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全市的亲子家庭开放,无论是专业的摄影师还是摄影爱好者,都可以带着孩子一起参与,共同创作出有意义的作品。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13日18:00

作品要求

(1)以“海沧春景”为内容,面向社会征集优秀摄影作品;题材:海沧人文纪实、自然风景、建筑景观。

(2)凡拍摄作品符合大赛投稿要求,有鲜明地域特点,均可参赛,拍摄器材不限,不限色调(彩色黑白均可),照片必须为2024及2024年后拍摄作品,投稿作品不限制后期处理形式。投稿的时候用小图(1-2M),不要加水印,获奖入围作品需要提供原图。

(3)所有参赛作品的主题要求发扬创新精神,体现积极向上、健康时尚的时代特色;题材、风格不限。

(4)参赛者保证其参赛作品是本人原创作品,必须拥有独立、完整和无争议的著作权,且保证参赛作品不出现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与主办方及承办单位无关。如出现剽窃侵权问题,主办方或承办单位均可取消其参赛资格,赛后发现的可追缴奖金、奖状等。

(5)每位参赛者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9张为一组,照片作品需单独命名,以原图形式通过邮件发送,不可重复上传内容相似的作品。

(6)所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可归主办方所有。

奖项设置

入围作品,从构图、选题寓意、色彩等多角度,由专家评委团评分,评选出一至三等奖及入围奖,合计50名;

?一等奖1个:3000元(购物卡)大奖

?二等奖2个:1500元(购物卡)大奖

?三等奖3个:800元(购物卡)大奖

?入围奖(44名):手机便携式三脚架/自拍杆任选一种

值得一提的是

此次大赛的奖金由

国贸海上鸣樾独家赞助

   
国贸海上鸣樾

占据海沧大桥桥头堡优越地段,毗邻海沧湾与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具体招生划片方案以政府每年发布的招生工作意见为准,出卖人对此不提供任何保障和承诺。)作为海沧桥头堡片区近十年唯一出让的住宅地块,国贸海上鸣樾深谙海沧人居升级改善需求,打造全两梯两户23-25F、约130-190㎡面积段,且270°南向瞰海的一线低密海景大宅。为响应文化号召,彰显国企责任感,此次通过赞助摄影大赛,与海沧人民共同感知生活的美好,为城市发展注入活力与幸福。据悉,国贸海上鸣樾美学生活示范区将于4月底正式对外开放。

同时,为激发市民们的参与热情,国贸海上鸣樾还在小红书平台上开设话题,参与者们可登陆小红书打卡话题#遇见海沧春和景明,截止5月13日18:00,累计点赞量最高的,可再赢取价值千元购物卡大奖

心动不如马上行动
来看看如何投稿参与吧

01
投稿方式

(1) 通过海峡导报指定的邮箱:chjmsy2024@163.com 提交作品。

(2)投稿邮件格式要求:邮件名称“作品标题+作者实名+作者手机号”,便于联系。

(3)注意事项:截止2024年5月13日18:00,因个人信息错误无法取得联系的作者,视为自动弃权。

02
联系方式

海峡导报热线电话:968801

(有兴趣的读者可入群交流沟通)

03活动声明

(1)全部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画册、展览、广告、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包装、网站、影视片、新媒体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

(2)凡参与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赛事规则及声明。

让我们一起拿起相机

记录下海沧春天的美景和家庭的温馨时刻

我们期待广大亲子家庭的积极参与

一起在春天的海沧共同见证

这片热土的蓬勃发展和家庭的幸福时光

免责声明:

1、部分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本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其中部分图片为设计效果图,不作为要约或承诺,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合同为准。

3、本资料制作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有效期7天,敬请留意最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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