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县2024年摄影、短视频作品展征集启事

发布时间:2024-04-25 01:49:11

HI SPRING 

摄影、短视频作品展征集启事

为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深入贯彻落实文化润疆工程,充分展示泽普自然风光之美、泽普各族人民勤劳奋斗精神、泽普日新月异发展变化,现将举行“春韵泽普”摄影、短视频征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拍摄主题

以“春韵泽普”为拍摄主体,面向全社会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紧扣主题,反映泽普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社会生活、民俗风情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投稿。

二、主办单位

中共泽普县委宣传部、泽普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泽普县摄影家协会。

三、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5月20日。

四、参赛范围

社会各界的摄影家、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提交的作品,由泽普县评委组综合评定奖项。

五、拍摄内容

1.泽普县域内自然风光的美景美图、美人美物、建筑特色、地域特色、文化遗迹等。

2.围绕泽普县内各族群众春耕生产、企业生产、经济发展、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民族团结、旅游发展、产业就业、生态环保等。

六、奖项设置

摄影作品: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8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荣誉证书;

优秀奖10名,奖金100元+荣誉证书;

入围奖若干,荣誉证书。

视频作品: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8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荣誉证书;

优秀奖5名,奖金100元+荣誉证书;

入围奖若干,荣誉证书。

七、参赛规则

1.参赛作品像素尽量高,单幅(组)照片规格原则上不少于5MB,照片格式为JPEG格式,配以题目和文字说明,每人投稿数量以20张以内为宜,优秀作品数量可适当放宽。

2.作品一律提交电子档,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等可适当调整。参赛作品需要保留原始信息及文件,以备查证,一经入选,需要提供原片,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得对照片进行不符合自然规律的加工。

3.作者须为投稿作品的原创人,并保证拥有该作品完整知识产权,若涉及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4.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者费,所有入围作品,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在举办展览、出版画册、媒体网络等非商业行为的相关宣传中使用,但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不再另支付稿酬。

5.主题思想和内容健康向上,作品无知识产权纠纷,符合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作品不退稿,请参赛者注意保留原始底稿。

6. 评奖原则,同一作者作品只能获得一个等次的奖项。

八、投稿方式

1.作品发送至邮箱:499781162@qq.com

2.实名制投稿,每幅作品必须在文件名上附作品名称、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3.联系人:

吴波 13999646667

阿尔孜古力·库尔班 15209986531

 

2024年4月24日

编辑               郑茹心
主编               吴昊儒
审核               王丹娟
泽普县融媒体中心主办
投稿邮箱:zpxwxcb20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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