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作品|“清廉富川·瑶韵慢城”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来啦~

发布时间:2024-04-26 18:33:13

富川“清廉富川·瑶韵慢城”

主题书画摄影作品展

现面向全县征稿

一、活动主题

“清廉富川·瑶韵慢城”书画摄影作品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富川瑶族自治县委员会清廉富川建设领导小组办公

富川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机关

中共富川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

承办单位:

富川瑶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富川瑶族自治县书法家协会

富川瑶族自治县美术家协会

富川瑶族自治县摄影协会

三、展览时间与地点

(一)展览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5月30日(待定);

(二)展览地点:富川瑶族自治县园区大厦会议中心展厅

四、征稿范围

面向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干部职工、广大文艺爱好者,重点是9个清廉单元建设领域单位:清廉机关(牵头单位:县机关工委)、清廉园区(牵头单位:富川华润管委会)、清廉国企(牵头单位:县财政局)、清廉民企(牵头单位:县工商联)、清廉学校(牵头单位:县教育科技局)、清廉医院(牵头单位:县卫健局)、清廉乡村(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清廉社区(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清廉家庭(牵头单位:县妇联)。

五、征稿要求

(一)作品内容

以“清廉富川·瑶韵慢城”为主题,围绕赞美祖国、赞美家乡的新时代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清廉文化主题思想和内容进行创作。深入挖掘瑶乡红色资源、状元进士文化、家风家训、民俗风情及其中蕴含的廉洁文化元素,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并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书法作品可参考附件内容进行创作,也可自主创作。

(二)作品类别

摄影、书法、国画、油画、水粉、水彩、素描、速写等。

(三)作品要求

1.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6尺,以竖写为宜。作品无需装裱,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注明:姓名、性别、籍贯、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品名称。

2.美术作品种类不限,尺寸不超过6尺,以竖画为宜。作品无需装裱,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注明:姓名、性别、籍贯、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品名称。

3.摄影作品只接收电子文件,格式为jpg,文件大小须在3MB以上(大图),不收纸质照片。作品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作品名+作者名+手机号+拍摄地点。参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投送作品都必须以“客观记录”的方式来呈现,不应过度修饰,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增减与合成等大的调整,只允许对影调和色彩、反差、饱和度等的适度调整。投稿邮箱:fcxqlb@163.com。

六、作品评选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主办方、承办方组织书画、摄影名家组成评委会负责对作品进行评选,根据展览场地情况精选60幅作品装裱展出,并颁发入展证书。

七、投稿时间和投稿地点

(一)征稿时间

4月22日至5月7日。

(二)征稿方式

直接送达。

(三)征稿地点

书法、美术作品统一交到中共富川瑶族自治县委员会清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园区大厦308室);联系人:余斌;联系电话:0774-7888806。

八、其他事项

(一)请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社会团体、企业高度重视,积极广泛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踊跃投稿,并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报送工作;各清廉单元至少报送作品3幅以上(由牵头单位组织动员并收集报送)。

(二)本次展览不设等级奖,入展者可获参展证书。

(三)送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统一退还作者,需在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到县委清廉办(园区大厦308室)领取。

(四)严禁使用非作者本人创作、高仿、抄袭、复制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作品参展,一经发现,即取消参展资格,所造成的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

(五)组织机构对参评、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录像及宣传权,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附件:书法作品创作内容参考

扫码二维码获取附件

期待您的作品奥!

编辑:李景妍

校对:林海玲  

审核:诸葛晓强

总监制:范争飞 

内容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wyl860211@qq.com,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处理。